关于江西工程学院开展 2022 届本科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06-19浏览次数:41

各教学院: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检验学生综合运用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手段,为了规范工作程序,保证论文质量,根据《江西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关于做好 2022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及《江西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修订)》文件要求,在疫情防控的要求下,为确保我校 2022 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顺利开展,各教学院要做好线上、线下答辩的相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答辩时间
2022 年 5 月 14 日—2022 年 5 月 31 日
二、答辩形式
(一)线上答辩:未返校毕业生采取线上答辩方式(注意事项见附件)。
(二)线下答辩:已返校毕业生采取线下答辩方式,线下答辩可分多批次、多地点分散实施,避免学生过度聚集。
三、答辩要求
答辩程序要严格按照《江西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修订)》中“第六章 毕业设计(论文)
答辩”的要求进行。
(一)前期组织工作
1.各教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组下设答辩小组,负责教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组织工作。答辩小组专家人数 3-5 名,小组组长原则上由副高及以上职称且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工作能力的教师担任,也可聘请外校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各答辩小组配备答辩秘书 1 名,负责答辩记录、统计答辩成绩等工作。
2.做好线上、线下答辩方案
因疫情影响,各教学院组织指导教师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的线上指导工作,制定线下和线上答辩工作方案,并做好答辩安排,提前向指导老师和答辩学生公布,并通知到每位答辩学生。
3.毕业答辩资格审查
各教学院要严格审查学生毕业答辩资格,严禁将不具备答辩资格学生列入毕业答辩学生名单。未按时提交论文或不

符合要求者一律不予安排答辩。

(二)评阅工作答辩工作开始前,指导教师先对自己指导学生进行评阅,填写指导教师评分表;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再提交评阅教师进行评阅,填写评阅教师评分表,评阅教师审核通过后再提交答辩小组。答辩前答辩小组要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后,方可安排学生答辩。
(三)答辩
1.获得第一次答辩资格的学生,必须按时参加答辩,不得无故缺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答辩,毕业设计(论文)
成绩为不及格。
2.学生已获得第一次答辩资格,因特殊原因需请假的,必须在指导老师同意的情况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学院办
理请假手续,学院同意后,安排参加第二次答辩。
3.第二次答辩没能通过的,不再提供答辩的机会,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不合格。
4.每个学生答辩、作品演示时间不少于 15 分钟,其中毕业设计(论文)陈述、演示不少于 8 分钟,答辩提问和回答 3-5 个问题。答辩小组除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内容提出质询外,还应考核专业相关基本理论、计算方法、实验方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