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往届生办理毕(结)业手续的通知

发布者:经济管理学院发布时间:2025-05-15浏览次数:10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江西工程学院学籍管理办法》(校政字〔202471号)等文件规定,学生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现对我院达到毕(结)业条件但未办理毕(结)业手续的往届生名单进行公布,请此类学生于2025514日至79日期间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者,学校将视其自愿放弃该学籍。

办理毕(结)业手续流程:1.自查是否交清学杂费;2.登录学信网自查是否采集学历照片(若未采集,请联系刘老师13320118097进行学历图像采集);3.符合结业条件的学生,需提供结业申请书,并附上身份证复印件提交至教务处。

联系人:邹老师13755584110、朱老师13755584110

经管-可办理毕结业名单(公示).pdf


编辑 |张欣怡

校对 |刘嘉伟、杨永华

图片来源 | 经济管理学院

监制 | 钟金花、黄权利

一审 | 郭远峰

二审 | 张文凤

三审 | 谭文武